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

【翻譯】亞伯拉罕‧林肯是美國總統...也是摔角手?

前幾天 F.C. 在 WWE 官方網站亂晃的時候,正好看到了這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,不知道各位摔角迷知不知道美國的林肯總統?原來人家不只是吸血鬼獵人,他過去更曾是一個摔角手!這不是開玩笑,這位有名的第十六任美國總統,在過去年輕的時光中,也和不少人打過摔角對戰,F.C. 自己是記得,好像以前隱隱約約有聽說過林肯會摔角,那時沒有深入去了解,就是聽一聽就算了,這次 WWE 特別去蒐集了一些資料,訪問了一些研究林肯歷史的專家,為摔角迷特別進行這篇相當有意思的報導!而 F.C. 也為大家翻譯、轉貼過來~。



原文:《Abraham Lincoln: president ... and wrestler?》
撰文者:Zach Linder
網址:http://www.wwe.com/classics/abraham-lincoln-president-and-wrestler-26067355








你能不能想像,如果 亞伯拉罕‧林肯Abraham Lincoln ) 加入 WWE,會是什麼樣子?稍微想像一下:這位誠實的林肯,戴著他的高禮帽、肩膀上披著世界冠軍腰帶、煙火特效爆破,準備撂倒任何摔角明星。好,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真的發生,但是曾有謠言說,咱們這位第 16 任美國總統,可能會是史上最好的職業摔角選手。摔角史學家 Mike Chapman 就曾經向 WWE 透漏了林肯的摔角技能。


這是神話嗎?民間傳奇?這個曾經統合過南北方的男人,也曾經用他的拳頭制服過對手?


這不是民間傳說,」林肯總統專家 羅納德‧懷特 ( Ronald C. White, Jr. ) 這樣告訴 WWE:「林肯確實會打摔角。



懷特先生是紐約時報最暢銷書籍《林肯傳記》( A. Lincoln: A Biography ) 的作者,他告訴 WWE 經典專欄許多關於林肯總統的摔角歷史,「林肯確實有摔角的背景」,懷特說,「他的叔父是個有不錯摔角底子的人,很有名。在林肯 9 到 21 歲、居住在印第安納州的這段期間,他學摔角,也打摔角。」


但林肯最為人熟知的摔角比賽,是發生在 1831 年,當他來到伊利諾州的 New Salem,在這邊當雜貨店店員的時候,林肯那高大的身高及力氣受到城鎮中許多人的注意,「我們知道,他的身高大概是 193 公分。19世紀的人民身高都不高,在那時就很像是今天你看到一個身高超過 200 公分的人走進人群之中。」早在 The Undertaker 這個大塊頭在 WWE 登場的一百五十年前,New Salem 當地就已經有一個大魔頭了。
( F.C. 曰:193公分的人在台灣就已經可以造成那種效果了吧。不過林肯真的是歷代最高大的美國總統 )

就有點像是 Bobby Heenan 這樣的經紀人一般,雜貨店的老闆 丹頓‧奧佛特 ( Denton Offutt ) 非常以他這個員工感到自豪,甚至還開始對外宣揚「我的員工可以撂倒這裡任何一個人。( 真是超白目的老闆,還幫員工找架來打 ),「傑克‧阿姆斯壯 ( Jack Armstrong ) 是當地一幫小混混的老大。」懷特說,「他們的名聲壞到連三哩遠外的小村莊都知道這些人物。」阿姆斯壯聽到老闆奧佛特的自吹自擂後,決定要來向林肯單挑。


但後續發展其實並不是很清楚的紀錄下來,「其實關於這場比賽是怎麼發生的,並不是很清楚。但是這些小混混是真的準備要料理任何一個外地來的新人。」懷特解釋,「林肯就是那個新來的人。」但阿姆斯壯的小弟可沒有準備要料理一個和 Ryback (小名鑑) 一樣的人,林肯當年只有 22 歲而已。


關於兩人要槓起來的消息,開始在這附近被宣傳開來。「他們或許沒有誇張到去印製海報來宣傳,」懷特說,「但這件事情真的是前一、兩天就傳開來,事情傳遞的非常快,大家都想來看阿姆斯壯和林肯的對戰。阿姆斯壯可比林肯大上好幾歲。」


這場對戰並不像現在的摔角比賽,發生在現場有好幾萬人的體育館中,這場打鬥應該只是發生在雜貨店附近而已。「對戰發生在旁邊樹林中一個寬闊的地方,在那個時代,摔角比賽,或是公開演講都是在這種地方進行。」


林肯在體型上具有很明顯的優勢。「阿姆斯壯足足矮了八到十吋多,但他的壞名聲可以嚇倒任何人。」這場比賽開始時,這個老大不斷試著要去修理體型大上很多的林肯,「他們用各種擒技抓住對手,用各種摔角動作試著要鎖住對手。」


在感覺要打輸的時候,阿姆斯壯做了很多小動作,就很像是現今「打下體」這種犯規的動作,但是林肯自始至終都不觸犯規則,開始感到憤怒的他利用他的長手臂,鎖住對手的頸部,用力地搖晃對方。阿姆斯壯的小弟見狀,紛紛上來支援,把林肯給圍堵起來。有人說林肯把一個一個人通通打倒,但他們的老大反而是叫這些小弟退下,兩人決定這場比賽算平手,阿姆斯壯還稱讚林肯,「真的是我碰過最厲害的對手」。


「如果是在正式的規則之下,這場比賽應該是算林肯贏。但被這幫小混混認同的是,林肯的力氣明顯比阿姆斯壯大,而且是個比阿姆斯壯更厲害的摔角手,但他卻不渴望於打贏這場打鬥。」取而代之的,這兩人出於尊重,握手結束比賽。


因為展現了如此的尊敬,林肯和阿姆斯壯變成了好朋友,以致 25 年之後,阿姆斯壯的兒子,及迫於找出謀殺林肯總統的兇手。就好像 The Rock 衝出來幫助 Mick Foley 一樣,林肯的行為就像律師,而陪審團最後決議無罪。


林肯的名聲響亮,大家都知道他是個強壯而且技術好的摔角手,這讓他在他的政治生涯早期非常順利。「他隔年在 1832 年於伊利諾州當地的立法機關表現得非常好,儘管沒能獲選,但他在 New Salem 附近幾乎贏到了所有的選票。」,林肯的名聲越來越大,就像他的成就也越來越大,「兩年之後他再試一次,這一次有 14 個人要角逐四個名額,林肯成為這 14 人中的第二名」。

懷特下了一個總結,「他的名聲迅速的成長,摔角絕對是重要的因素」。





written by F.C.Styles in 2012,11,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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